发布时间:2026-08-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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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有关单位:
为深入贯彻落实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》《全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(2021-2025年)》及《关于加强和规范护理人员中医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的通知》(渝中医药发〔2025〕8号)等文件精神,推进岐黄护术・重庆市中医护理规范化培训体系建设,实现培训标准化、专业化管理。经研究,拟建立市级中医护理规范化培训专家库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汇聚全市中医护理领域高级职称权威专家,为全市护理人员100学时规范化培训提供顶层设计、标准制定、考核质控、疑难技术指导支撑,统筹构建“统一课程、统一标准、统一考核、统一质控”培训体系,保障培训考核权威性、规范性。
二、组织管理
专家库组建工作由重庆市护理学会具体实施,重庆市卫生健康科技发展中心协助,重庆市中医药发展中心负责最终审核。上述三机构联合成立专项工作办公室,统筹遴选、动态评估、档案管理全流程工作。
三、工作职责
(一)牵头制定、修订全市中医护理规范化培训课程大纲、操作规范、考核评分细则、全程质控标准;
(二)负责培训理论、实操题库命题、试卷审核、集中考核现场评审工作;
(三)承担线下集中培训、临床实践过程中的质量督导、技术指导;
(四)开展高风险中医护理技术临床应用、年度培训效果动态评估;
(五)组织全市中医护理疑难技术研讨,承担师资队伍岗前培训授课、师资教学能力考评工作。
四、入库标准、方式及管理
(一)入库标准
1.医德端正、责任心强,无重大医疗差错、无行业处分、无医德医风不良记录;
2.可统筹完成课程大纲修订、题库命题、现场评审、质量督查、操作规范编写等专项工作,严格遵守培训资料保密制度;
3.护理专业副高级及以上职称(副主任护师、主任护师);
4.专职从事中医护理临床、教学、管理工作满5年及以上;
5.持有有效护士执业证书,在岗履职;
6.在中医护理领域确有专长及影响力的专家。
(二)入库方式
采用医疗机构择优推荐、市护理学会及市卫生健康科技发展中心定向邀请两种渠道,先后经市护理学会、市卫生健康科技发展中心初审,市中医药发展中心终审,审核合格者聘任为重庆市中医护理规范化培训专家。
(三)动态管理
每三年对入库专家、在岗师资开展履职评估,评估维度含工作参与度、教学/评审质量、专业业务能力。
评估合格者予以续聘;工作表现突出的人员,优先推荐参与省级、国家级中医护理教学、学术交流活动。
存在以下任一情况立即移出专家库:
(1)三年周期综合评估不合格;
(2)违反培训工作纪律,存在师德师风、医德失范行为;
(3)本人书面申请自愿退出;
(4)因岗位变动、健康等客观原因无法持续承担相关工作。
五、工作要求
(一)高度重视,择优推荐
各医疗机构护理部统筹梳理院内中医护理高级职称专家,优先推荐长期深耕中医护理、教学实绩突出人员,足额储备市级专家人才。
(二)严格资质审核
各单位对申报人员职称、从业年限、教学经历、医德记录逐项核验,严禁虚报材料;弄虚作假者直接取消入库资格,并在全市通报。
(三)统筹调配工作时间
专家所在单位合理协调临床工作,保障人员按时参与标准研讨、考核评审、师资岗前培训、规范化教学等市级工作。
六、报送方式
申报开始时间:2026年8月27日;
申报截止时间:2026年9月24日。
请各单位及申报人员在规定时限内按照以下线上流程完成申报,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,不再受理申报:
(一)登录申报系统
打开“重庆市护理学会公众号”申报链接:https://meet.cqshlxh.com/webmeet/login,输入个人会员账号及密码登录系统。
(二)在线填报资料
进入“个人中心”,选择“专家申报”界面,选择“中医护理专家库”,完整、如实填报个人基本信息、工作履历、专业业绩、教学经历等全部填报项。
(三)材料盖章上传
线上填报完毕提交申请后,下载打印《重庆市中医护理规范化培训专家推荐表》,由本人签字、所在单位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;将盖章后的推荐表PDF扫描件、职称证书等佐证材料一并上传至申报系统,确认全部附件上传完整。
提示:申报材料务必真实有效,纸质原件由申报人所在单位自行留存备查。
七、资质认证
经审核通过后颁发《重庆市中医护理规范化培训专家库成员》聘书。
八、联系方式
联系电话:洪梅 023-67550607;侯铮 023-67914093。
通讯地址:重庆市两江新区建新东路3号百业兴大厦25楼。
重庆市中医药发展中心 重庆市卫生健康科技发展中心
重庆市护理学会
2026年8月2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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